首页 | 国内行业信息 | 国外行业信息 | 国内政策 | 行业技术 | 企业动态 | 展会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政策 > 《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整治总则》发布
《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整治总则》发布
发布日期:2023/9/11 10:27:18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指导各地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生态环境部日前发布《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整治总则》(以下简称《总则》)。《总则》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


    《总则》规定了组织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的总体要求、工作流程、整治方案制定,以及依法取缔、清理合并、规范整治及销号要求,适用于指导地方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入河入海排污口责任主体组织开展、规范实施、监督管理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

    《总则》提出,坚持以水定岸、水陆统筹。从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出发,根据受纳水体生态环境功能明确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要求,倒逼岸上污染治理。

    坚持实事求是、稳妥推进。可立行立改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对水质改善有明显效果的排污口,优先整治。对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治的,可合理设置过渡期。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排污口的整治,应做好统筹,避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

    坚持安全生产、多方协同。整治工作应充分考虑安全生产要求,统筹防洪、供水、堤防安全、航运、渔业生产等方面需要,做好衔接协同。

    整治技术要求作为工作参考。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整治的情形,或地方对排污口整治有更严格要求的,从其规定。

    《总则》规定了相关工作流程:形成问题清单、编制整治方案、实施分类整治、实施销号。并对依法取缔、清理合并、规范整治、销号要求等具体情形和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

    据介绍,《总则》由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海洋生态环境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由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等单位起草标准。

    来源:中国环境

特别声明: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电话:010-88372272 E-mail:1915838305@qq.com
最新资讯
上游来水“三分其道” 雨污智能分流守卫豹
超大城市如何解决供水难题 ——广州市中心
重庆市奉节县住房城乡建委探索“党建+排水
2022年以来,山东省累计改造市政雨污合
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从五方面推进城市排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城市排
补上城市生活污水管网短板
孝感市召开地质灾害防治暨城市排水防涝工作
六安市“内外并举”推进水环境系统治理
极端天气来了能否不淹少淹?上海市水务局局
热点资讯排行
1中国一冶城建公司海绵城市专利技术获奖
2湖北两校携手推出黑臭水体治理利器
3服务“全域海绵” 赋能城市之美——亚井雨
4新型聚合物检测方法在防治水污染中的应用
5“数字巢湖”让流域水污染“标本兼治
6告别“开膛破肚”,排水管网“微创术”了解
7临沂市“黑臭河水体源头治理一体化污水处理
8美国未来20年将在污水基础设施上花费27
9跨界布局水环境治理!隧道股份环境集团揭牌
10入选住建部“智慧水务典型案例”,华为云携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0-2022 www.c-wat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水工业网互联网站 经营证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203225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