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源保护关系到兰州市300多万人的饮水安全,虽然兰州市城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多年来稳定保持在100%,但兰州市饮用水源地依旧面临着污染尚未彻底消除、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这是记者从10月27日召开的兰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获悉的。
当天的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兰州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办法》贯彻执行情况报告,据介绍,该《办法》是1997年批准实施的,随着兰州市饮用水源地重新调整和划定,《办法》中的核心内容———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将进行重大调整,区划经省政府批准后,《办法》需要及时修订。为保卫全市人民饮水安全,报告提出,下一步兰州市要将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工业企业污水、城镇居民生活污水全部纳入污水管网集中处理,彻底关闭水源地内所有排污口,实现水源保护区上游污水对黄河零排放。
现状:城市生活饮用水源100%达标
兰州市城市生活饮用水,以黄河地表水为主,分别为兰州市供水集团取水口所在区域的地表水源和“三滩”(马滩、崔家大滩、迎门滩)地下水源地。为有效保护和管理水源地,《办法》将水源地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截至目前,兰州市已关闭了一级水源地范围内的所有排污口19个(包括三滩的渗井4个),关停、搬迁25家工业企业、13家餐饮铺面及69家洗车、维修等商业网点,同时积极开展对二级水源地的清理整治工作,兰州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多年一直稳定保持在100%。
问题:水源地保护区存污染隐患
报告指出,目前兰州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黄河地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还存在一些污染隐患,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还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兰州销售分公司的4座加油站、兰州华润石化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和13家餐饮商业网点尚未完成搬迁,这些设施都会对饮用水源环境造成安全隐患;同时,承担着全市90%以上的工业和生活用水的输送任务的自流沟,由于管理不善,自流沟区域内居民生产、生活活动造成自流沟两侧垃圾成堆,污水横流,直接影响着供水安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兰州新西部维尼纶有限公司、中核国营504厂等企业和居民的生活污水由于没有污水管网,直排黄河,对饮用水源造成污染;三滩水源地水井与农田、农房和一些村办企业交织在一起,地下水源受到污染,无法继续使用。
对策:关闭水源地内所有排污口
报告提出,下一步,兰州市将督促地表水源以及保护区内的4座加油站尽快搬迁,对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倾倒垃圾、堆存石灰及采石挖砂等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按照水源地调整方案,要重新设立警示牌,标明保护区的范围和规定,对地表水一级保护区进行全封闭管理,黄河西固区段一、二级水源地排污治理工程总投资58116万元,包括污水管网和西固污水处理厂,将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工业企业污水、城镇居民生活污水全部纳入污水管网集中处理,彻底关闭水源地内所有排污口,实现水源保护区上游污水对黄河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