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在推进黑臭水体治理过程中,一些地方采取的措施过硬,取得了明显治理成效。但也有一些地方为了尽快完成任务,采取了一些治标不治本的措施,如将河流加盖封顶、调水冲污、活水稀释等。笔者以为,这些做法似乎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实际上是做表面文章,相当于给城市蒙上了一块遮羞布,更给河道治理带来了隐患,违背了治理黑臭水体的本意。
黑臭水体之所以成为城市治理的疑难杂症,除了治理本身的难度较大之外,治理后反复几率较高也是重要原因。诚然,加盖封顶可以掩盖这一问题,然而这不是长久之计。这样做既不能真正解决水体黑臭的问题,也不利于城市水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和提升。
加盖之后,河道由明流变成了暗渠。而常年不见天日,势必会削弱水体生态功能,给河流生态环境和生物群落造成更大的损害和影响。此外,会大大降低河流的景观价值和提供滨水公共空间的可能性,甚至影响城市排水防涝的安全性。
给污染河道加盖的做法并不新鲜。上世纪国内很多城市都用过,但这和当时人们对河道治理的认识水平,以及财力、物力等方面的限制有很大关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河道生态功能受损给人们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越来越大。如今,无论是从国家出台的相关文件中,还是从受尽黑臭水体之苦的群众呼声中,都可以看出社会各界要求对河道进行生态修复的意识越来越高。
对黑臭水体加盖的做法,国外也有过。比如韩国首尔清溪川多年前由于大量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排放,自然生态受到严重破坏。20世纪50年代,韩国政府封盖河道,使其长期处于封闭状态,几乎成为城市下水道。直到本世纪初,认识到弊端后,韩国政府才下定决心开展综合整治和水体恢复,总投资3900亿韩元(约85亿人民币),拆除了河道上的高架桥,清除了水泥封盖,清理了河床淤泥,重新铺设截污管道,使清溪川焕发了活力。
实践证明,任何黑臭水体治理手段都要以自然恢复为前提,不能打着生态的旗号做急功近利、转移污染、只管表面不顾根源的事。否则,花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这些努力不但会付诸东流,还要花费更大的代价去重新修复它。
河流是一个整体的生态系统,治理黑臭水体自然也要着眼于系统治理。像加盖封顶等片段化、治标不治本的方法,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笔者查阅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要求,分为“初见成效”和“长制久清”两个阶段。其中,“初见成效”包括黑臭现象消除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内容;“长制久清”则包括公众评议报告和水质监测、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政策机制建设等内容。只有“长制久清”下每个分项经评估都为“通过”时,才能视为整体评估通过。
如此看来,一些地方想要瞒天过海,等于在做无用功。治理黑臭水体,必须真正为民着想,按照相关要求,采取扎扎实实的措施。毕竟,治理目标任务能否完成,不仅有严格的整治效果评估要求,而且也要让公众满意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