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河南省自去年起在省辖长江、淮河、黄河和海河四大流域实行地表水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全年共扣缴生态补偿金4638.2万元,扣缴的资金用于流域内的水污染治理。
按流域统计,省辖淮河流域扣缴生态补偿金4388.95万元,省辖黄河流域54.31万元,省辖海河流域79.34万元,省辖长江流域115.6万元。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全省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通过经济手段,促进了地方政府水污染防治的力度和进度,各省辖市继续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深化重点企业污染治理,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了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记者:王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