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秀区白泽湖乡罗家湖水污染事件于4月9日发生后,市、区领导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使水污染事件得到及时有效遏制,保证了沿湖群众的人畜饮水安全,有效地减少了沿湖群众的财产和经济损失。
4月12日,市委副书记陶方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汪莹纯就事件的妥善处置工作分别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副书记陶方启在专题批示中要求宜秀区委、区政府要认真对待、认真处理,市直相关部门应予支持、督促,谨防人畜饮食湖水及死鱼,特别要注意对其他水域的污染,确保今后不再发生同类事件。宜秀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就事件的处置工作做出部署,并成立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力以赴做好事件的各项处置工作。
在水污染事件的处置过程中,该区一是及时做好取证和笔录工作。市、区渔业、环保等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了取证和笔录等相关工作;区卫生部门工作人员及时提取水样并送达市疾控中心检测;事发当日21时,当地公安部门立即派人到达现场展开调查,并于12日晚对事件两当事人执行刑拘。二是加强现场监控。该区白泽湖乡政府及时发布并张贴通告,及时收集被村民捡拾回家的死鱼,禁止沿湖各村人畜饮用湖水、食用湖内死鱼。同时,对承包方打捞的死鱼就地封存并相继采取无害化处理,有力切断死鱼外流渠道。三是全面监测水质。省、市、区环保、渔业、卫生等部门加大对所在水域监测频度,在此期间派出专人,对湖区水质进行全天候监测,及时做好水质化验。与此同时,白泽湖乡政府及时以书面形式要求罗家湖承包方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控制污染源。水利部门及时关闭通江涵闸,有效防止污水污染长江。四是积极做好宣传稳定工作。事件发生后,省、市各级媒体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开展了有力、有序、有效的新闻报道,正确引导了社会舆论,为事件的妥善处理提供了有力的舆论支持。同时,该区广泛利用广播宣传、张贴通告、散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对沿湖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做好水质化验通报,避免了群众由于谣传造成的恐慌。目前,湖区群众情绪稳定。
从4月15日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发布的对4月13日所取水样监测结果表明,破罡湖、罗家湖水体中甲氰菊酯的含量很低,对人畜饮用及工农业生产不构成影响,事件的有关后续处理工作正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