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经济报》7月5日援引伊通社消息报道,伊朗国家经济委员会批准了能源部关于为15个城市建立排污系统和污水处理站的计划,并同意能源部为上述项目的实施可使用7亿多美元额度的外国融资和相当于2亿美元的本币贷款。
15个城市如下:吉兰省5城市、法尔斯省5城市、喀山市、古尔干市、卡拉季市、德黑兰市、克尔曼莎赫市。